网络空间主权的治理模式及其制度构建
张新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尽管网络空间主权已经成为我国处理网络事务的根本指针和制度基石,但其理论价值和法律意蕴均未得到充分阐明。面对与现实空间既区分又交融的网络空间,国家主权既要坚持对网络空间的适用性,反对消解主权的“网络自身主权论”和弱化主权的“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又要根据网络空间“互联、互通、互动”的特质适时而变:在内部主权的层面上,建构基本立法权、简约行政权和类型化的司法管辖权;在外部主权的层面上,主张网络安全、平等参与、共同利用、善意合作的国际法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