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怀念旧版

首页 私法动态 私法名家 私法研究 私法讲坛 私法茶座 私法书架 私法课堂

>   商法专题   >   法律、监管与市场

法律、监管与市场


发布时间:2011年8月13日 席涛 点击次数:3925

[摘 要]:
市场有效率,也存在市场失灵。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监管,同时也发生监管失灵。美国、欧盟和OECD颁布和发布监管影响分析指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评估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建立中央层面的集中审核和协调的监管监管者机构,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绩效。因此,市场经济不是要不要政府监管的问题,也不是政府监管多或者监管少的问题,而是监管什么、如何监管、用什么方法监管和如何衡量监管绩效的问题。基于法律经济学视角,这既是国会—总统( 首相、总理、秘书长) —部长(行政机构和独立监管机构) 的权力结构是否制衡和妥协的问题, 又是颁布实施法律—行政法规( 总统、首相、总理的行政命令) —规章的法律层级是否合法与有效的问题, 核心是处理法律、监管与市场的关系。
[关键词]:
监管影响评估; 经济社会环境; 成本—收益分析; 集中审核机构

来源:《政法论坛》2011年第3期

版权声明: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责任编辑:王丹

上一条: 论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制度

下一条: 以非货币财产首次出资何以成为问题

席涛:法律、监管与市场

08-13

席涛:法律、监管与市场

08-13

版权所有:中国私法网
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中国私法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联系电话:027-8838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