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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近民法 品味人生——访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杨立新教授


发布时间:2011年6月3日 中国私法网 点击次数:4047

编者按530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2009年年会在我校举行,众多学者云集中南,著名民法学家杨立新教授作为与会者也来到我校。受中国私法网委托,我们很荣幸地采访了杨立新先生。在近一个小时的采访中,杨老师就私法网作为学术性网站的网站建设、杨老师本人如何走上学术道路、民法的教育和学习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解。

 

 

        私法网编辑(以下简称编):杨老师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中国私法网的访问,我们都知道您是著名的民法学者,特别在侵权法、人格权法领域可谓持牛耳者。我们想请问您的第一个问题是,您是怎样走上民法这条研究道路的?

 杨立新老师:(以下简称杨):很简单,我的职业生涯是从法院开始的。开始是搞实务,在法院搞民法,80年代做过一段时间侵权法的调查,对侵权法产生感情,至今研究已有30多年。作为学者,感到高兴的是,自己的理论研究对司法产生一定影响,自己的书为学生所喜爱。

 编:杨老师我们知道您自己有一个学术网站——杨立新民商法网,这在全国的民法学者中还是非常有特色的,那么对于办学术网站您一定会有很多体会和想法,可否跟我们谈一下呢?

 杨:在这点上我们也是同行,我的这个网站办了有近10年了,最初是我朋友顺带建立,至今技术上仍由他帮助维护,我主要负责内容。最初对网站热情很高,网站也很红火,后来工作压力大了,对网站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网站不如从前了。要做好网站不容易,做好学术网站更不易。我的这个网站开始的早,几乎随着互联网的产生而产生,开始一些栏目如模拟审判等很有特色,网友做法官模拟审案。还有原来BBS很热闹,现在没有了,有审查的原因。我觉得网站是一个很好的把自己观点展现给别人的窗口,利用得好的话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我的网站比民商法律网还早,开始也比他们有影响,但后来他们有一个团队,我的网站就我一个人,精力、时间各方面都有限。现在委托一个学生在维护。

 编:杨老师,我们发现您的文章都很新,这个新既指观点新,更指其关注的问题新,您很关注热点,地震后也是您的文章最先出现。

 杨:是的,这都形成了一种现象:一有新的问题产生,媒体就先看看我的网站有没贴出我的观点。我很关注热点,因为这样你的文章才新颖,你的内容才不会人云亦云。

 编:您写了很多的书,也有很多随笔性质的书,如《亲近民法》,还有民法学习方法性质的文章,对研究生提写学习方法的建议的您的网站中也有一些。

 杨:我现在出了有四个系列的书,有刚刚完成的高教社的精品教材一共8部,涵盖民法各个问题:民法、物权、债总等,第二系列是法律出版社的民事裁判方法,现在出了5本,尚在排版的还有2本,最近正在和法律出版社的杨立新民法学,要出7部。我共写了有近500篇文章,这些书就是从这些文章中精选出来部分编排而成。另外的系列就是法学随笔、讲座记录,将这些东西也成系列,等老了退休了,这些就是我的财富。

 1975年到法院工作至今,搞民法也有30年了,今年会搞个纪念活动。这个对民法学不算长,但对我个人不算短,近半辈子。

  我出这么多书,写这么多文章,看起来好像不可思议,其实通过努力都是可以完成的,我的这些经历也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个启迪,只要聪明一点,只要勤奋,有信心和恒心就可以做到。前些天给学生做了个讲座,我将学术道路分为求学、为官、做学问三部曲,学生听了很受启发。我自己是通过自学成才,并没有受过好的指导,以前还要边工作边做学问,白天上班,晚上看书。现在条件好多了,可以专心做事,要么在学校教书或学习,要么在司法系统工作。我们只要选准目标,有理想,同时有决心,有信心,有恒心,完全可以有番作为。

编:最近看了您的《品案是福》,您认为案例在民法学习中起到什么作用?

杨:这个命题有争议,案例分析很有趣,但当事人不这样想的,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说有趣不好,但作为学者讲有趣是个职业和专业追求。

讲到案例方法,在研习法学尤其是民法离不开案例,现在的法学教学课堂脱离实践、理论脱离实际的问题很严重,我们大陆法学习与研究主要讲概念,讲体系而英美讲案例。我们法学毕业生不论是本科还是研究生在办案实践中都会感到茫然,至少还要两年才会办案,研习民法若从案例入手,可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思路。通过活生生的案例学生会很容易接受,比纯理论讲授要好。

法学研究应以适用为目标,怎么应用能否解决实际问题才重要。很多学者不重视应用,只管其理论的体系完整性,理论的完美。这也是大陆法的一个缺点。当然现在学界对案例已很重视,已经做的比较好了,民法案例教材很多人喜欢。

还有就是从纯粹做研究来说,也是我个人的经验,以案例入手发现问题也是个好方法,这样你的成果才易为法官接受。

编:杨老师重视案例这可能与您的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经历有关。

杨:是的,同样一个问题,王利明老师会从理论上认识,王老师会谈很多的意义,我则会谈很多的方法。

编:杨老师做了很久法官、检察官,能否告诉我们您是怎样将理论和实践、为学和为官的关系处理好的?

杨:这确实是很难处理好的一个关系,很多人做不到,我自己是从实践中产生的对法学研究的兴趣,是发自内心的,不是卑鄙的,对民法的学习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组成部分,所以别人在工作之余回去娱乐,像打麻将、打扑克,我不玩这些,下班后又时间我就看书,写文章,我把这些当作我的娱乐活动。现在最像我的是河南南阳中院的何志,但他不会瞄准民法最前沿的问题。我始终使自己的视野跟上最前沿的问题,保证自己写的东西不是别人说过的,通过这么多年的积累,我写了不少东西,并且有了丰富的经历,不论是司法实践还是民法理论上。我从2001年到人大上课,不用备课,因为以上的这些积累,不用备课也有很多东西可以说。靠着兴趣,我白天工作,晚上看书、写作不觉得苦,别人说我枯燥,没有娱乐活动,我并不觉得,其实这就是我的娱乐,我以此为乐趣,我觉得付出是应当的,这些年出了成果,看到自己写的文章,以后感到很欣慰。《法学研究》的张广兴评价说把写文章当作乐趣,我是一个。很多人做不到我这样,其他的兴趣占据了他们太多时间,(其实我也会打麻将,但会而不精,和别人玩就很痛苦。)

编:那您业余除了看书有没有什么其他活动呢?

杨:会锻炼身体,打乒乓球、羽毛球,逢年过节带学生包饺子,我厨艺不错,会做很多菜。

编:杨老师带了很多学生吗?

杨:我现在带了两个博士、两个硕士。

编:您平时对学生有什么要求,在学习方面或生活方面?

杨:在学校我和学生们基本上共同生活,一块做研究,做课题,一块运动,还有一块工作。我们关系很融洽,很密切,不存在见面难的问题。

编:杨老师的学生真幸福!我人大的同学说起您,说上您的课笑声不断,是人大学生反映最好玩、最有乐趣的课。

杨: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给外经贸大学的同学们做讲座也听到这样说,我上课不喜欢念书,不枯燥,一般我不讲概念、意义等课本上有而又很容易理解的东西,除非是研究很深的理论。我像讲故事一样讲课,并且我经历丰富,能够讲很多实践中的事,这样同学们能较好理解。我上课喜欢让同学们发言,经常上一节课、讨论一节课,我讲的内容、观点学生有怀疑,我就多讲,然后讨论,最后比较我们的结论,看看谁说得对。我不强迫他们接受,以理服人,通常都是他们信服我。这样可引导他们向深的方向思考。我的是一家之言,你们可以反对但不一定能反对得过我,这种教学方法对他们的启发较大。给研究生和本科生上课应该有所区别,我觉得我的方法更好。

编:我们都知道您、王利明老师和张新宝老师是侵权法领域的三大腕。经常我们也很乐于看到您们“互相攻击”。您怎么认为?

杨:我们观点经常有相左,我的观点他们经常也有反对,但我们都积累深厚,互驳不倒我觉得吧,学术上有争议是很正常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我的很多观点都经受了实践的考验,如对同命不同价、国家对精神损害赔不赔等问题的观点。

编:您对人大的民法学术研究团队如何看?您对学者间关系有何看法以及对我们青年人从事民法研究有什么建议和忠告吗?

杨:我认为学者要有自信,但应该允许有不同看法,法学的问题无绝对的对错,对待不同意见要包容,我对他人的观点不说对错,只是看法不同,不能这样断言,可以想但是不能说,有这种自信可以。作为团队大家一起工作要包容,重合力,不能相互踩压。这样一个团队才有战斗力。

编:杨老师还有多久可以给我们?

杨:再三分钟吧,哈哈……

:好的,目前侵权法正在起草,您对现在的侵权法草案有何评价?

杨:现在的草案很好,比民法分则草案好多了,我最近写的篇文章就是评价借鉴外国法的经验,侵权法做得不错,你看我们现在的草案既有美国的,还有德国的先进制度。我和其他学者看法不同,我觉得侵权法草案也有很多毛病,比如24条是特别差的一条,应该写得更好,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觉得对于我们的侵权法草案要看到它的优点。另一方面要尽量地把缺点都找出来。给它一个公平的评价,能够在将来把它写得更好。

编:谢谢杨老师,我们今天的采访到这里接近尾声,最后我们恳请您为我们网站题词!

杨:好!

 

 

杨立新教授简介:                

杨立新,男,山东蓬莱县长山岛人,19521月生于吉林省通化市。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诉讼法学会理事,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历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烟台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近年来多次到早稻田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访问讲学。

1975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980年起研修民商法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人身权法、债法、物权法和亲属法领域有深入研究,著有《人身权法论》、《人格权法专论》、《亲属法专论》、《侵权行为法专论》、《合同法专论》、《大众物权法》、《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18)、《共有权研究》等专著50余部,主编主编《物权法》、《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114集)等著作、教材7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报刊杂志发表法学论文约500余篇。

 

采访:宁尚成 周晓辉 张波

文字整理:张波;

统稿:龙军  周晓辉

来源:中国私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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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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