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中国的法治建设绘就了新的宏伟蓝图。在此背景下,我认为有三个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第一点是我们现在如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中避免我们做事的“碎片化”的问题。“碎片化”是当前的一种社会现象。“碎片化”本意为完整的东西破成诸多零块。有研究表明,当一个社会的人均收入在1000-3000美元时,这个社会便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期,而这个过渡期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社会的“碎片化”:传统的社会关系、市场结构及社会观念的整一性—从精神家园到信用体系,从话语方式到消费模式—瓦解了,代之以一个一个利益族群和“文化部落”的差异化诉求及社会成分的碎片化分割。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当中,我们要有全局、大局、整体意识,注重整体设计、统筹兼顾,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民主、更加合理、更加规范,从而避免碎片化。
第二点要注意的是“空制度”现象,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中国也存在着“空制度”现象。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从立法来看,尽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我们很多法律制度是宣示性、象征性、口号化的,甚至脱离实际的,制定出来的法律制度难以实施。这些制度的设计、构建有重大缺陷,没有操作性,成了法律制度当中的空制度现象。另外一方面从执法来看,我们现在法律很多,由于法律制定出来以后很多的法律没有有效的实施导致法律制度出现空置现象。过去有一个法制十六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后三个方面做得不好也会出现法制的空制度现象,这也值得大家警醒。
第三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处理好的一些关系。我想梳理一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十大关系:一是法治与人治的关系;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系;三是两个“十六字方针”的关系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与“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关系;四是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五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即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六是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关系,中国是在一个开放世界里,是全世界的一员,我们既要加强国内法治,也要融入国际法治,在全球治理当中来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七是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八是党规和国法的关系;九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十是拿来主义与走自己的路的关系。处理好这十大关系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