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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诗权教授出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2日 点击次数:14697

    7月8日,公安部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召开宣布公安大学领导班子调整干部大会。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陈东升宣读了公安部党委的任免决定,樊京玉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书记;曹诗权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曹诗权同志于1980—1984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就读,毕业后即留校任教,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生导师。
 

附曹诗权简介

    曹诗权,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湖北宜都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

    1980-1984年在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读本科,1984年7月毕业留校任教,1986-1989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读硕士,1989年7月毕业回中南政法学院继续任教,先后担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党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系主任,1994年晋升副教授,1998年晋升教授。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 

    2000年7月至2008年6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兼任司法厅机关党委书记、湖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湖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中心校外研究员,被评为湖北省“首届十大青年法学家”。

     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十五年,为本科、硕士研究生主讲民法学、民法总论、亲属法、合同法、继承法等民商法系列课程,从1996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近5年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9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13篇,主编、副主编、参编著述9部,获奖成果10多项,完成和承担司法部部级科研课题2项,先后被评为司法部先进教师、湖北省优秀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全国优秀教师等。
 
     2013年12月,任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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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啸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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