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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看门人与侵权立法的选择


发布时间:2009年7月12日 王成 点击次数:3391

    张圣平教授给我发来一个精美的PPT,讲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说,一座教堂里,有一尊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苦像,大小和一般人差不多。因为有求必应,因此专程前来这里祈祷膜拜的人特别多,几乎可以用门庭若市来形容。教堂里有位看门的人,看十字架上的耶稣每天要应付这么多人的要求,觉得于心不忍,他希望能分担耶稣的辛苦。有一天他祈祷时,向耶稣表明这份心愿。意外地,他听到一个声音,说:“好啊!我下来为你看门,你上来钉在十字架上。但是,不论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可以说一句话。”这位先生觉得,这个要求很简单。于是耶稣下来,看门的先生上去,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般地伸张双臂。本来苦像就雕刻得和真人差不多,所以来膜拜的群众不疑有他,这位先生也依照先前的约定,静默不语,聆听信友的心声。

    来往的人潮络绎不绝,他们的祈求,有合理的,有不合理的,千奇百怪不一而足。但无论如何,他都强忍下来没有说话,因为他必须信守先前的承诺。
    有一天来了一位富商,当富商祈祷完后,竟然忘记手边的钱便离去。他看在眼里,真想叫这位富商回来,但是他憋着不能说。接着来了一位三餐不继的穷人,他祈祷耶稣能帮他渡过生活的难关。当要离去时,发现先前那位富商留下的袋子,打开一看全部都是钱。穷人高兴得不得了,耶稣真好,有求必应,万分感谢地离去。十字架上伪装的耶稣看在眼里,想告诉他,这不是你的。但是,约定在先,他仍然憋着不能说。接下来有一位要出海远行的年轻人来到,他是来祈求耶稣降福他平安。正当要离去时,富商冲进来,抓住年轻人的衣襟,要年轻人还钱,年轻人不明就里,两人吵了起来。这个时候,十字架上伪装的耶稣终于忍不住,遂开口说话了…
    既然事情清楚了,富商便去找冒牌耶稣所形容的穷人,而年轻人则匆匆离去,生怕搭不上船。
    伪装成看门的耶稣出现,指着十字架说:“你下来吧!那个位置你没有资格了。”
    看门人说:“我把真相说出来,主持公道,难道不对吗?”
    耶稣说:“那位富商并不缺钱,他那袋钱不过用来挥霍,可是对那穷人,却是可以挽回一家大小生计。最可怜的是那位年轻人,如果富商一直缠下去,延误了他出海的时间,他还能保住一条命,而现在,他所搭乘的船正沉入海中。”
    作者的结论说,这是一个听起来像笑话的寓言故事,却透露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自认为怎么样才是最好的,但事与愿违,使我们意不能平。我们必须相信:目前我们所拥有的,不论顺境、逆境,都是对我们最好的安排。若能如此,我们才能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旧心存喜乐。”人生的事,没有十全十美。但每一个人,都可以认真地活在当下,体验各种“最好的安排”。
    我把这个故事称为“耶稣与看门人”的故事。我觉得这个故事非常好,所以经常向周围的朋友讲讲。因为不知道作者是谁,所以在这里首先向这位不知名的作者表示感谢。同时,我感觉,从这个故事中还可以读出与作者结论不同的感悟。
    第一遍看完,感觉这个故事跟我们熟知的《淮南子·人间训》中“塞翁失马”的故事讲了一样的道理,也就是说,一个事情未见得一定是好事或者坏事,面对大家都认为是坏事的事,要坦然;面对大家都认为是好事的事,要警觉。
    细细再读,塞翁失马的故事可能更倾向于讲人们面对一个客观的事件时如何调整心态的问题,而耶稣与看门人的故事,它所关注的是人们主动的选择。
    这样看来,塞翁失马和耶稣与看门人的故事讲的是不同的故事,告诉人们的是处理不同问题的方法。当我们面对自己无力改变的客观情境时,塞翁失马的故事会让我们平静下来。当我们需要做出选择时,就需要读读耶稣与看门人的故事了。
    我们每个人经常、如果不是时时的话,会面对各种选择。或者,以何种心态、如何面对塞翁的各种问题,本身也是一个选择的问题。因此,只要我们需要选择,一个立即产生的问题就是:应当如何看待自己的选择。
    经济学假设,每个人都会做出对自己而言益处最多、害处最少的选择。经济学的研究认为,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建立在选择当时自己所获得的信息基础上的。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又表明,每个人的信息都是一种local information,因此都是一种有限的信息。建立在有限信息基础上的选择,自然很可能的结果就是:自己以为是益处最多、害处最少的选择,完全可能是一种相反的结果。正如耶稣与看门人的故事里所讲的,看门人看来已经是完美的安排,在耶稣看来其实是最差的结果。这或许可以解释说,炒房为何会成为房东、炒股为何会成为股东。由于人们信息的有限性是无法克服的,因此世界上的悲喜剧总是在一出出地上演。当然,这也是人们认为完全计划经济不可行的主要原因。
    既然凡人的信息总是有限的,既然只有耶稣能够看到凡人所无法看到的结果,因此,现在流行的一句话:平时要多吃些上帝造的,少吃些人造的,恐怕也是对的。
    中国人还有句话说,儿孙自有儿孙福,说得也是这个道理。有一个同事说的更直白些,她说,这个意思就是谁死了埋谁。
    人类对自己理性有限性的自觉,与年龄和阅历会有关系。所谓年轻气盛;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是老虎吃不了牛犊,而是牛犊不知道老虎能够吃了牛犊。开车的司机也如此,开上一两年车,觉得自己已经差不多了,超速、随意变道、带着女朋友在车流中飙车,基本上都是那个年龄、那个时候的事情。开车时间越长、越是专业司机,一般都会更谨慎。不是技术下降了,是因为懂得危险了。人生就像开车,其实处处危险。平平安安,不仅是开车时首要的需求,也是人生首要的需求。
    另一方面,看待自己选择的同时,必然会涉及到如何看待与自己不同的他人的选择。我们倾向于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最好的安排,因此,与自己安排不同的选择,必然就不是最好的安排。更为要命的是,人类有一个天性,那就是人们往往喜欢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选择。
    人们的争论多数都与此有关。居家生活中,大到买房子,小到晚餐吃什么、看什么电视、几点睡觉,莫不如此。专业领域中,各种辩论会、研讨会、学说争鸣,莫不如此。
    说到此,我马上想到的就是侵权法立法中的各种争论。在侵权立法过程中,首先碰到的是一般条款模式的选择。究竟是继续采《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模式,还是采德国模式,抑或采埃塞俄比亚模式,众说纷纭。
    那天和张维迎老师一起吃饭,讨论起GDP的问题。当时张老师说了一个观点,我感觉很有道理。他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存在着不同。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不以你是否认识它而有所不同。比如,即使很长时间人们一直认为太阳绕着地球转,这并不妨碍地球一直绕着太阳转。但是,社会科学不同,社会科学中主客体不分,研究者本身就是研究对象。因此,就有了所谓测不准理论,即一旦某些社会现象成为研究对象,它会随着研究者的研究发生变化,同时反过来也会影响研究者。比如,统计标准,一旦将某些指标作为统计数字,就会有人围绕这些指标做文章,从而使得原本可行的统计标准,变得荒腔走板、不再可行。
    那天,和张圣平教授说起此事,他说了一个观点。他认为,自然科学的使命在于发现,而社会科学基本上是在创造。社会科学就是在创造一种社会规范,而不出大事、能够基本和谐的就是好规范。他举例说,凯恩斯当年提出了所谓“选美理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凯恩斯提出,假设需要从100个候选人中选出10个美女,选得最准的人会获得重奖。在这样的激励机制下,100人中谁最美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自己的选择要和多数人的选择保持一致。因此选出来的美女不见得一定就是100人中最美的,当然美、本身就是一个主观判断。很多群体性决策比如股票市场就是这样。多数人选择的股票一定是看涨的股票,但是,看涨的股票不见得一定是业绩最好的股票。因此,业绩好不见得股市表现就最好,买股票也不能只看业绩,或者不主要看业绩。
    苏力老师在讨论抗辩制诉讼改革时也表达过一个观点:真理越辩越明的前提是大家都是在追求真理。如果大家辩论的目的、比如诉讼中双方律师的辩论目的,并不是为了真理,真理就并不能因为辩论而越发清晰起来。谎言的竞争不可能产生真理。
    回到侵权法上来。正如当年物权立法过程中,老百姓多数只关心小区绿地和车位问题一样,侵权立法为社会大众所关注和热议的,是被媒体称为所谓“同命是否同价”的问题。那天有个记者电话采访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说,对这个问题,媒体以及媒体背后的社会大众可能存在着误读。因为这个问题不是要给人的性命定价,因此也就不能说同命同价或者不同价。就如当年讨论道路交通安全法时、所谓的撞了白撞的问题一样。同时,我也说,这既不怪媒体、更不能怪社会大众。因为,出了自己熟悉的领域,相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大家都是外行。外行关注的问题,与内行看待同样的问题,肯定是有差距的。但是,外行关注的问题,不见得一定是不对的。或许,外行恰好选择的是耶稣的方案;而所谓的内行,精心设计的也许恰好正是看门人的方案。
    我们每个人很可能都是自以为是的看门人。既然如此,我们做出的每个自以为是的选择都可能会产生与初衷南辕北辙的结果。这是看门人的宿命。
    有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看倒未必如此悲观。既然我们每个人都不是耶稣,我们能做的只是对自己选择的怀疑和对他人选择的宽容。
    多听听别人的意见,往往能够使一个选择更接近耶稣的选择。
 
 
 
    作者简介:王成,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民商法网
   
    责任编辑: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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