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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研究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黄进 点击次数:2721

[摘 要]:
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与国际性问题的有力思想工具,也是中国参与国际秩序与国际体系创新发展的先进理论指导。其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走和平发展道路、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动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强国际法治工作等深刻思想的有机结合、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的丰富内容。在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中国走上世界舞台中心的当下,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这些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习近平;全球治理;国际法治;人类命运共同体

  导言
 
  面对不断增多的全球性挑战和深刻复杂变化的世界,作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他将其重要性概括为:“不仅事关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而且事关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不仅事关对发展制高点的争夺,而且事关各国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长远制度性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仅如此,习近平同志对这一重大课题还有深刻理解,他所提出或坚持的诸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走和平发展道路”、“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等重要理念、观点、论断,构筑起其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的厚实根基和坚实框架。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加强全球治理的重要理论依据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回答了加强全球治理的原因、目标和路径问题,成为中国全面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理论依据。习近平同志清楚地告诉世界:“各国利益交融、兴衰相伴、安危与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也就是说,在各国已然形成命运共同体的客观事实下,继续坚持全球化道路才是顺势而为,才能顺势而昌。因此,以坚持全球化为一项重要特征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全球治理基础的巩固,是对加强全球治理原因的回答。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的巨大现实动力
 
  当今世界,虽然“和平力量的上升远远超过战争因素的增长,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更加强劲”,但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追求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目标仍相差甚远,国际关系的公平正义远未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有待进一步推进,这些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克服的全球性困难和挑战,而这离不开全球治理体制的变革。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参与全球治理的根本目的是服从服务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但他同时也强调全球治理体系的共商共建共享,中国只做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不寻求对其独自掌握。
 
  二、走和平发展道路
 
  (一)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
 
  习近平同志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准确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提出并多次重申中国立场: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这实际上是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的发展是国际和平力量的发展,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和平的环境,世界的和平进步也离不开中国的贡献。
 
  (二)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理解
 
  1.中国与世界的和平发展
 
  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力拼搏。要实现这些目标,中国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华民族从自己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必然选择。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永远不会动摇。”与此同时,世界的和平与发展需要世界人民的共同努力。习近平同志号召:“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其他国家也都要走和平发展道路,只有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各国才能共同发展,国与国才能和平相处。”
 
  2.摒弃“国强必霸”的陈规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中国霸权论、中国威胁论一直甚嚣尘上。然而,中国人民深知霸权主义将给本国和世界带来灾难。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国对外开放,不是要一家唱独角戏,而是要欢迎各方共同参与;不是要谋求势力范围,而是要支持各国共同发展;不是要营造自己的后花园,而是要建设各国共享的百花园。”
 
  3.捍卫核心利益
 
  中国坚持的和平发展道路绝非毫无原则和底线。“我们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习近平同志由此向世界阐明了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不可触碰的禁区——中国核心利益。
 
  三、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际关系史上的重大创举
 
  习近平同志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际关系史上的重大创举,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国际关系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载入中国宪法,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有强大生命力
 
  习近平同志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传承了亚洲人民崇尚和平的思想传统,生动反映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并赋予可见、可行、可依循的内涵,体现了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国际法治精神,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
 
  (三)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习近平同志认为,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不是过时了,而是历久弥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不是淡化了,而是历久弥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历久弥坚。对于如何更好地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提出了“六个坚持”:一是坚持主权平等,二是坚持共同安全,三是坚持共同发展,四是坚持合作共赢,五是坚持包容互鉴,六是坚持公平正义。
 
  四、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
 
  (一)国家合作是历史的选择
 
  习近平同志知古鉴今、以史资政,其呼吁的“积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正是他在洞察到国际合作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发展的最有效路径后作出的决断,是他对历史规律的尊重和对历史选择的顺应。
 
  (二)共赢发展是世界的潮流
 
  共赢发展彰显了世界人民的普遍心愿,成为世界的潮流,同时也是习近平同志全球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要奉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扔掉我赢你输、赢者通吃的旧思维。”各国唯有在发展自身的同时,兼顾其他国家的利益和世界大局,才能最终分享共赢发展的红利。
 
  (三)不同主体间新型国际关系的构建
 
  1.构建同发达国家的新型关系。中国在崛起过程中如何实现与发达国家互利共赢,是重大的现实问题。习近平同志针对中美关系、中英关系、中法关系、中欧关系提出很多掷地有声的倡议,为中国构建与发达国家的关系指明了方向,为共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2.构建同发展中国家的新型关系。中国是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理应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习近平同志曾将中非关系高度概括为“真、实、亲、诚”,它也是中国对待诸多发展中国家的行为规则、处事方式和战略思想。
 
  3.构建同周边国家的新型关系。习近平同志认为:“无论从地理方位、自然环境还是相互关系看,周边对我国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同周边国家关系的构建,将“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作为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
 
  五、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
 
  (一)原因: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并未过时
 
  虽然二战后诞生的联合国,对国际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贡献,但目前面临着各式各样的挑战。对此,习近平同志作出了其明确回答:“当今世界发生的各种对抗和不公,不是因为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过时了,而恰恰是由于这些宗旨和原则未能得到有效履行”。
 
  (二)对象: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
 
  习近平同志所主张维护的对象包括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也包含了对国际法律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的维护,成为其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标准: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
 
  习近平同志主张维护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应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而非整部联合国宪章为核心。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分别规定于第一条和第二条之中,是宪章的纲领性条款,体现了国际社会交往的根本目标和基本准则。
 
  六、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虽然应当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与国际体系,但也不能抱陈守旧、固步自封,而应当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调整、变革现有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地方,以适应时代发展与格局变迁。基于此,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了“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的主张。事实上,全球治理体系作为全球性问题的处理体系,是塑造、调整、维护国际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形成健康稳定国际秩序的有力保障;反过来,国际秩序所内含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又是构建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元素。所以,这就要求:第一,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第二,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理念的创新发展;第三,吸收人类社会各类优秀文明成果
 
  七、加强国际法治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国际视野和使命担当。习近平同志指出:“凡是这次写进决定的改革举措,都是我们看准了的事情,都是必须改的。这就需要我们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可以说,《决定》中有关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的部署构成习近平同志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这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建设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推动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良性互动的重要保障。
 
  在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涉外法律工作既是国家自身法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现实需求。这就要求:第一,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第二,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第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处理涉外事务;第四,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第五,加强国际法治合作;第六,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第七,推进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良性互动。
 
  结论
 
  习近平同志的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与国际性问题的有力思想工具,也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国际秩序与国际体系创新发展的先进理论和指导思想。

来源:《中国法学(文摘)》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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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珉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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